| 2016-08-25来源:中国美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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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一座承载着2500余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自古书画传承,文脉深厚,群星璀璨。苏州当代书画融吴门画派笔墨意趣与现代城市生活新象,逐渐形成“新吴门画派”的风格探索。通过一系列“走出去”、“引进来”的美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新吴门画派”在国内外的影响,扩大了美誉度,也激励着“新吴门画派”继承发扬,推陈出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创作出更多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时代、展现当代美术家艺术才华的优秀作品为中心,进一步繁荣中国画创作。 做大做强苏州的美术品牌,通过双年展持续举办这一形式,寻求一条具有地域文化特性的发展之路。为此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苏州共同举办首届“写意•苏州”(人物篇)中国画双年展。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苏州市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苏州国画院
		 
			          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美术馆
		 
			协办单位:苏州市美术家协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周京新
		 
			副主任:丁  杰 孙君良
		 
			秘书长:刘  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孙  宽  李  伟  杜松儒  张  娟  
		 
			周矩敏
 徐  里
		 
			办公室主任:李伟  张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郭悦  肖方鑫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12月
		 
			五、展出地点: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2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2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8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6尺整张。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11月9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16,邮编:100083  
		 
			     收件人:郭悦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8月 责任编辑:王洁 |